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

上一篇 下一篇

復齊用修居士書(民國二十年)

  佛光社文,意似可取,文頗蕪樸。易師與汝,均以為好,殆以人情之愛,並其文之不好亦為好耶。至謂皈依之說,切恐汝後來有悔,故不敢應允。今既又說,只好將錯就錯,迨其深知其錯,不妨以為路人。或又令反從而師之,亦無不可。今為汝取法名為慧懋,謂以智慧,自勉勉人,必期於敦倫盡分,閑邪存誠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生信發願,持佛名號,求生西方。果能如此實行,則可不孤佛化,不負己靈,為一鄉之向導,作後學之南針,則何幸如之。

印光法師文鈔

上一篇 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