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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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寧德晉居士書十

  前接來信,言有糖果一匣,粳小米各二升,作一袋。汝真癡人,數千裡寄此物,豈非無事以自擾擾人乎。米袋至今未來,故今始復。無要事,來信悉復,汝一人即可,況不止汝一人乎。何可出怨言,以為不可教乎。何不體諒老弱,不能應酬乎。若如汝所說,則累死也來不及,以後切勿作此種不知世務之計較,亦勿以食物遠寄。所寄十元收到,以作印書之用。明道於十月十九丑時死,二十一運龕歸靈巖,二十五遷化。其人絕無真實修持之績,以在佛教會數年幫辦,一班不知世務之人,定要與彼修塔,擬以土偶作真金像,亦只好任他去。此種俗劣惡派,切勿效法。以後無要事,勿來信。現不出關,弘化社事,亦歸光任,則更為煩瑣矣。(廿一年十一月初四日)
   臨濟正宗出家。然光以淨土法門為宗,不以禪宗為主。居士問此,了無關系。光亦無徒,死即了無遺物矣。照片亦無。多拜佛,比拜我好百千萬倍。 近聞一戒煙神方,用方方一尺紅洋布,剪作二十四條。吃煙時,先以煙簽子插布上頭,下接一碗。點著,布灰落碗中,用開水衝服,再吃煙。不待廿四條布條吃完,即可斷癮。當令吃煙者試之,果靈,則煙禍可救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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