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三

上一篇 下一篇

復駱季和居士書二

  廿四接手書,不勝感愧。光之文,殆同聚葉。而閣下與李契源踵訛襲謬,以為可以令人生信,光亦只好將錯就錯。奈近數日人事偏多,直無暇晷,以故延至於今,不勝歉仄。佛法要論,本欲看兩遍,以無工夫,只看一遍。以原標凡破體字皆標,光亦效之。其中有可以商酌者數字亦標之,祈為裁度。序文湊六百數十字,支離絡索,殊無可觀。不過借以塞責。若弁之書首,亦只是弁髦之設,於本書絕無發明處。廿六日方遠凡以閣下之始終心要鈔,寄二本來,祈為一校。隨即看兩遍,次日即寄去。以排時校者尚有遺漏,恐彼或印勘誤表,故不敢久延耳。廿八蓮航居士亦寄一本,想閣下已經閱過。其訛字亦已備知,故不寄來。唯十九頁十七行,及二十頁二行,似有脫文,祈詳察之。如果有脫訛,祈標示改法,寄於上海閘北青云路恒裕裡七十四號交方遠凡居士。彼寓其姨丈家耳。李契源之函,隨函寄回。

  

印光法師文鈔

上一篇 下一篇